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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常见问题

2023-01-05 09:24:37 来源 : 文秘帮

摘要:水利部对各省水利工程实行建设质量考核工作常态化,对工程质量管理提出新要求。省级稽察、省级督查、省市县三级联合监督检查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手段。该文通过分析福建省历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总结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主体常见问题,从政府监管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建议措施

水利工程与民生息息相关。水利工程质量保障实质上是在政府监督下,多方建设市场主体参与,通过合同和契约建立共同协作关系,为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复杂过程。福建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质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政府强监管态势下,福建省水利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根据福建省历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照考核标准要求查找问题,发现各方建设市场主体仍存在一些常见问题。为持续改进福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针对这些常见问题,从政府监管角度提出五点改进建议,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


(资料图)

1福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常见问题

1.1项目法人

(1)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一是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未能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落实专业人员数量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二是未按《福建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的标牌;三是质量管理制度缺乏针对性,未明确检查其他参建单位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环节和要求。(2)工程质量管理程序不完善。一是部分小型项目存在先开工后申报质量监督的情况;二是未组织施工图审查;三是工程质量核备材料未报质量监督机构;四是施工现场未按省厅要求安装监控设备。(3)质量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检查参建方履行合同情况;二是未开展施工现场和实体质量检查。(4)项目业主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

1.2勘察设计单位

(1)勘察设计内容与深度不满足规范要求。一是地质勘察深度及数量不足;二是缺少指导工程施工的工艺说明;三是采用工程联系单代替设计变更文件;四是擅自变更部分病险水库工程施工图。(2)现场设计服务及平台信息填报不满足工程建设现行管理规定。一是部分大型工程未派驻设计代表;二是设计代表技术水平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部分施工现场派驻的设计代表为助理工程师层级,业务能力不足,不能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三是未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填报信用信息。(3)现场设计服务有明显欠缺。一是重要隐蔽工程验收无地质工程师参与;二是现场设计服务记录不完整。

1.3施工单位

(1)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一是项目部人员未按合同要求进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多项目执业,未能进驻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数量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变更较普遍,部分工程还存在未经项目法人批准的擅自变更情况;二是未能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大部分项目未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要求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施工方案专项论证;三是未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填报信用信息;四是质量责任书未层层签订。(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一是施工工艺试验方案编制不规范;二是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检验不及时,材料现场堆存混乱,未能按《水工混凝土规范》要求及时检测骨料性能、定期检测水泥及外加剂;三是金属结构、设备产品未按要求报请验收;四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工作滞后;五是实体工程存在质量通病较普通,表现为胀模、座浆不饱满、止水带断裂和混凝土蜂窝麻面等。

1.4监理单位

监理质量控制履职不到位。一是审签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不规范,表现在缺少检测数据、无结论性意见等;二是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其中金属结构和设备产品未按合同要求驻厂监造现象较普遍;三是旁站发现的问题未能形成闭环;四是检测工作不满足要求,大部分工程未按《水利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跟踪检测,未按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平行检测工作,后补现象常见,导致检测工作滞后或缺失。

1.5其它

(1)部分检测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一是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取得资质认定;二是项目检测报告不规范,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检测依据和检测方法不合理、不符合规程要求等问题。(2)政府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个别质量监督机构未按要求每年对主体工程进行一次实体检测。

2改进建议

针对福建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常见问题,从政府监管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1)规范项目法人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单位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大控制。目前我省各级项目法人组建形式不一,有建管合一的事业单位,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项目公司,有镇(乡)政府成立的工程管理部,管理难度很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规范项目法人管理:一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建立项目法人单位,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可从源头规范,加强质量管理;二是制定一套项目法人考核办法,将质量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挂钩,表彰考核优秀者,促使各项目法人履职尽责;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法人加强指导,特别是乡镇工程管理部或其它行业代建的单位,使其加快熟悉水利规程规范;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取消参与我省“文明工地”“闽水杯”评奖资格。

(2)完善质量管理,统一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标准

一是全省统一检查标准,水利工程点多面广,全省三级质量监督检查机构统一检查频次、检查标准,认真对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办监督【2019】211号)》要求,做到全覆盖;二是完善省里对各地市质量监督履职考核,借鉴水利部对各省质量监督履职考核要求,省里提前对各地市进行质量监督履职考核;三是将质量监督履职考核情况列入省里对地市水利建设质量考核成绩。

(3)加强信用管理,提高建设市场主体质量责任意识

一是将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日常检查情况列入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行扣分制,推动中标企业对项目部的管理;二是完善各平台信息应用,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平台填报信用信息作为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的应用依据,让中标企业由被动填报变为主动填报。

(4)分类管理,统一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标准

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主要适用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均为参照执行。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规模小,投资少,工期短,建设实践中参照执行易宽严不一,造成质量评定不规范,影响施工质量评定和控制。规范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和标准,编制一套符合我省实际,具有前瞻性、适用性、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或指导意见,对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为我省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大胆先行先试,推动试验室规范建立

一是推动工地试验室建立。依据相关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分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业主第三方检测和质量监督抽检,并无明文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目前各方主要委托专业的检测单位在室内完成检测,无法及时检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标,如土方填筑前含水率、混凝土骨料拌合前含水率、桩基施工垂直度等,形成质量控制盲区,可出台办法推动大型工程建立工地试验室。鉴于施工单位自检频次最多,工地试验室可由施工单位的自检单位先行建立。二是规范检测分支机构设立,可借由省厅负责的二级安全标准化评审将检测分支机构列入评审范围,规范设立,大胆先行先试。

参考文献

[1]张登攀.水利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与监督探讨[J].科技致富向导,2012(21):345.

[2]杨军平.试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构建[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8(24):97-98.

[3]王伟,马振平,赵小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应把握的重点问题[J].科技信息,2012(9):424.

作者:班兆玉 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

标签: 水利工程 质量监督 项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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