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10:33:28 来源 : 凤凰科技
自动驾驶出事,到底由谁负责?
智能车上路有啥门槛和限制?
非法开展自动驾驶运营和路测,有何惩罚?
深圳最近出台的这部法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不仅明确了不同级别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主体,还对车企、软硬件供应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是中国范围内第一次对不同等级自动驾驶权责的立法明确,也是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专门立法的明确。
明确自动驾驶事故责任主体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全文共九章六十四条,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规最引人注目的点在于——明确了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主体,也就是出了事找谁负责。
一开始先厘清智能网联汽车的定义和分类:
清晰直接且一目了然,没有出现诸如L3、L4、L5这样的字眼。
与此同时,对不同级别自动驾驶提出了相应要求:
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 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