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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最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分析

2023-05-04 11:18:16 来源 : 文秘帮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成为推动农村地区养老事业更好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关键。在养老事业落实中,各地区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给予了更多关注,并创建出符合地区实际发展情况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文章阐述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内涵,分析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现状及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实践类型,从加强村庄互助养老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引领与专业增能的综合服务供给两个角度,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的优化措施进行了探讨。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人口总数的占比不断增加,通过相关调查分析可以了解到,大约有一半以上的老人分布在农村地区,因此,农村老年人养老成为当前国家发展的重点。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当下,更多年轻人选择到城市工作,导致我国农村空巢老人数量逐年增加,通过对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解决与优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推动社会整体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为此,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逐渐发展,该种养老模式与当前农村发展需求相符合,而且可以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要求。未来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研究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将该模式融入农村地区,改善农村老人养老现状,提高社会发展水平。


(相关资料图)

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内涵

早在数千年的传统文化中,互帮互助的养老观念就已经展现出来,如“老吾老及人之老”“独亲其亲”等,此类传统理念都体现出互助养老的观念[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互助养老模式的研究不断创新,因此,对其内涵的界定也日趋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是指,国家无法实现全面社会化养老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农村老年人现有人力资源,将社区、村庄作为重要依托,创建出一种准社会化养老模式。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主要目的是,创建出可以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农村养老环境,强化老年人的自主养老意识、互助养老意识,通过政府支持、村级主办方式等,实现老年人高质量养老的目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具有集中居住、互助服务、集体建院等特点,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解决当前农村地区存在的空巢老年人的问题,降低养老风险,提升老年人养老质量。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是在互助理念下,通过政府引领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利用老年人为主的不同农村人力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文化等互助服务[2]。

二、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现状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互助幸福院”是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中发展较为典型和成功的一种模式。肥乡县前屯村在2008年首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这一养老模式中涉及许多方面的内容,如集体建院、集中居住等,是当时河北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帮扶工作试点村”。该模式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委会主办、政府部门提供资金保障,鼓励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其中;二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与传统养老模式存在很大区别,在其中涉及社区、居家、机构;三是运行方式主要采取的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相帮助。在社会发展影响下,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快速推广,直至2012年,肥乡县建设多家幸福院,养老在村庄实现全面覆盖[3]。在此背景下,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被列入到“幸福乡村计划”中。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自发展、推行以来,我国各个地区结合当地人口发展实际情况,对“肥乡模式”进行相应调整,从而发展出许多成功的“肥乡翻版”互助养老模式。“时间银行”式、“据点”活动式是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互助养老模式。

三、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实践类型

(一)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主要是指政府部门是互助养老的主导者,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政府部门主要发挥的是引导作用、监督作用、推动作用与管理作用,该种模式不仅打破了乡村养老的困境,而且对乡村振兴产生了积极影响。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支持下,创建了全国范围内第一家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幸福院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主要遵循的是子女申请原则与老人自愿原则。在幸福院中配置了专门服务人员,通过老年人之间的互相帮助、照顾及服务人员的指导照顾,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的是推动作用与管理作用。在幸福院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给予了更多引导,制定不同建设方案及规范化的发展政策,每一个“互助幸福院”政府部门均提供资金补贴,同时,每一位入院老人也可以获得补贴。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通过新建、改建等不同方式,促使幸福院在肥乡区得到广泛发展[4]。比如:陕西榆阳区农村,很多人口到外务工,留守老人缺少照顾,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2012年在“邻里互助”养老试点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院,养老院的实际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每一个互助养老院都可以获得政府部门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为推动互助养老院的发展,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聘请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此背景下,老人的医疗方面、生活方面都可以得到保障。政府主导型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具有权威性、正当性特点,无论是建设工作、管理工作,还是养老院的运营,都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但现阶段,政府主导型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发展主要依靠的是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投入及行政力量的推进,未来还需要对其进行优化与完善。

(二)村庄内生型

村庄内生型互助养老模式是指借助村庄自身力量形成的养老模式,村社组织、村民是养老模式的主要推动者、建设者、受益者。该种模式可以充分凸显村社集体的自觉和自为,所以这一养老模式通常适合将其应用在综合实力比较强的村庄。在我国较为典型的内生型互助养老模式有山东省淄博东河南村与河北省平山县景家村,分别采取的是“养老互助社”、老年协会等,这都属于村庄内部主体力量自发建设的养老组织。比如:东河南村的留守老年人占据整个村庄人口总数的60%,养老难题较为显著。村党支部在遵循自愿原则、互助原则基础上,创建“养老互助社”,村内老年人不仅可以免费入住,而且还可以为他们提供无偿的生活服务、医疗服务等。“养老互助社”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入住老年人的宅院租金、帮扶救助资金等,村集体在资金管理过程中创建了专门账户。老年人在免费入住“养老互助社”的同时,要将宅院上交给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村集体在对土地进行托管基础上建设集体合作社,使老年人主动参与到合作社不同工作环节,合作社在此过程中会获取相应收益,并将其应用在公共事业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养老互助社”等。平山县景家村60岁以上老人自发成立内生型互助养老模式,主动编制协会总体架构,制定管理制度。同时,还设置了不同类型的委员会,主要工作是为互助社提供服务[5]。在互助社内,开展不同类型文化活动,创造尊老爱老的氛围。村庄内生型互助养老模式节约了养老成本,注重老年人在村庄文化建设、社会治理不同环节工作的参与。老年人可以促进村庄社会文化与资本的再生产,老年人的主体性、价值再实现能力全面提升。但这种模式的专业性、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因此,村庄内生型互助养老模式普及、推广存在一定难度。

四、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化措施

(一)加强村庄互助养老文化建设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要想实现更好发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村庄建设,特别是村庄文化建设。在农耕文明时期,乡村的稳定发展及乡村建设需要农耕文明时期的乡土文化作为保障,从而孕育出地方性规范、道德知识、伦理知识、孝文化等内容。老年人是家庭中权力与资源的主要掌控者,在家庭中有着很高地位。随着乡村地区的逐渐开放与进步,使得人们之间的互动减少,原本的“熟人社会”朝着“半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们之间的信任程度逐渐降低,互助能力和合作能力也随之下降,在此过程中,年轻人也存在迷失身份认同现象,这就导致乡村文化传承缺少主体,加剧了文化与价值断裂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家庭核心化也会受到影响,老人的权力被削弱,这种现象的发生会对家庭养老的社会基础产生影响。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优化要注重对传统文化精髓的融入、挖掘,利用传统文化实现家庭结构优化,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实现社会信任基础的重新建设,为互助能力与互助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要创建以孝道为主体的乡村文化,推动农村老年文化协会建设与发展。比如: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注重乡土社会中敬老、爱老等文化元素的挖掘,在文化元素的表达与传承中采用全新的形式,利用新的载体将文化元素融入农村社会发展及农民日常生活中,逐渐将其内化为农民的行为标准、道德准则。通过该种方式,可以缓解因农村人口流动而引发的老年人权力弱化等一系列问题,此时,要充分利用孝文化,重新塑造家庭关系,这样能够更好地提升老年人的家庭生活主体感。在农村老年文化协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对老年人组织的动员与引导,创建农村老年文化协会,并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开展不同类型文化活动、创建公共文化空间,促使老年人的生活能够得到丰富,为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创造良好平台,强化村庄的社会性、公共性,扩大互助养老模式的群众基础。通过村庄公共性培育方式,形成情感辐射,将中年、青年、其他社会力量的责任感与义务感激发出来,主动参与到家乡建设与家乡发展中,为互助养老的发展贡献出自身的力量。要借助老年人协会力量实现养老问题的转化,从原本的局部领域推送到公共议题领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与关注。此外,要注意公共服务资金的科学配置,实现外部输入资源、资金的合理利用,推动互助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党建引领与专业增能的综合服务供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养老品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养老诉求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这就使得农村互助养老模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为实现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普及与发展,要注重内部推动主体与外部专业服务力量的相互结合,利用内部主体将村庄内各类资源激活,借助外部组织提供专业化、多样性服务,满足不同养老需求,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功能的优化与完善。基于此,要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互助养老发展。在强化党建引导过程中,要意识到在国家出台的相关工作条例中,对农村地区发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地区的引导、总揽全局,实现对各方、各个部门的协调,推动农村地区朝着更好方向发展。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养老事业的正确引导,在农村基层重点工作中纳入互助养老工作。要将互助养老理念与党支部活动、党员培训活动有机结合,通过该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认识,帮助党员掌握更多有关老龄化、养老的知识,在此基础上,实现党员资源与养老知识整合,促进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强化党员及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与意识。同时,党员干部要起到良好带头作用,提供助老志愿服务、敬老志愿服务,对老年人的生活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强化党员干部的服务责任。党员干部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村庄内可以形成完善、有效的互助养老服务网络。互助养老模式能够实现更好发展的前提是专业化社会组织提供的高质量服务。专业化组织可以为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的技术、资源及更加先进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为确保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养老事业发展中的行为得到规范,可以结合当前农村地区互助养老事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社会组织在参与互助养老模式的参与定位、参与边界、参与方式等方面进行明确,防止损害农民利益情况出现。社会组织要提前做好调查工作,了解村庄发展特点、老年人发展需求,从而在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不同方面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服务,推动互助养老组织朝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更好地解决以往养老工作中所面临的专业化和技术化难题。在此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及,将其积极作用发挥出来,为农村老年人创造出良好的生活环境。

五、结语

人口老龄化、养老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所关注的重点问题。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地区养老存在很多不足,老年人无法得到应有的照顾。互助养老模式作为新型养老模式,符合当前我国发展趋势。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应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发展路径,通过强化综合服务供给、加强村庄互助养老文化建设,实现互助养老模式的完善和推广,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使更多的农村老人能够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作者:霍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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