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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对方到场吗_全球热讯

2023-06-30 18:06:38 来源 : 问法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对方到场吗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资料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三、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多久时间

离婚后房产过户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理完毕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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