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20:05:25 来源 :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3-03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032,832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4%)的股东陈大江先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陈大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大江 12,032,832 2.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 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股)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大江 集中竞价 3,000,000 0.71%
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股份来源含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
份)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大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大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
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
的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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