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1 01:05:06 来源 : 互联网
hello大家好,我是城乡经济网小晟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南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公布开始认租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话题一直备受大家关注
经常有小伙伴后留言问公租房
【资料图】
今天小创就给大家带来了
南山区的公租房消息
据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通告
现面向南山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
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558套
本次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2年10月25日10:00—11月3日18:00
申请攻略赶紧看!
1 配租对象
2022年10月24日18:00,属于南山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南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
配租面积标准以符合条件的认租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户型面积的依据——
一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39㎡及以下的住房;
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4㎡及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及以下的住房。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2 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半山港湾花园、山海逸居、冠铭花园、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共558套住房。各项目的情况如下:
(一)半山港湾花园(346套)
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片区少帝路与华英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2023年4月交付(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本次配租346套,其中,建筑面积约38㎡的单身公寓124套,建筑面积约68㎡的二房222套。
(二)山海逸居(111套)
位于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六路18号,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111套,均为约48-53㎡的一房一厅。
(三)冠铭花园(88套)
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茶光路74号,本次配租88套,为腾退住房。其中,建筑面积约38㎡的单身公寓74套,建筑面积约52㎡的二房2套,建筑面积约69㎡的二房12套。
(四)京基御领公馆(13套)
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二街15号,本次配租13套,为腾退住房。其中,建筑面积约36㎡的单身公寓9套,建筑面积约49㎡的一房4套。
注: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为笼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3 配租程序
网上认租时间
2022年10月25日10:00—11月3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有意认租本次房源的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册轮候申请人取得南山户籍的时点应为2022年10月24日18:00前,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2年10月24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居住证信息、住房、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应在2022年11月3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认租结束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网站公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区住房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住房服务”—“项目分配及退出公告”)。
4 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一)租金标准
1.半山港湾花园基准租金约为46.22元/㎡·月。
2.山海逸居基准租金约为42.86元/㎡·月。
3.冠铭花园基准租金约为37.13元/㎡·月。
4.京基御领公馆基准租金约为41.81元/㎡·月。
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的公共住房租金定价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
1.半山港湾花园物业服务费暂未确定,具体以实际为准。
2.山海逸居物业服务费为2.85元/㎡·月。
3.冠铭花园物业服务费为3.7元/㎡·月。
4.京基御领公馆物业服务费为4.9元/㎡·月。
(三)其他费用
本次配租的四个项目水电费均按居民住宅收费标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5 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房源。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对应建筑面积的住房但未选房的(认租申请时的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户籍、住房、人口、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七)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资料图,来源:IC photo
最后,小创还要提醒大家
已经完成申请的
也需要密切关注官网最新消息
来源 |蛇口消息报文丨肖佩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 | 杨泽楠校对 | 吴炳然
责编 | 卢东勃 审核 |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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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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