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08:27:07 来源 : 中国质量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河南邓州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信易+监管”新模式强化信用管理
□ 孙 博 赵 阳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措施,推行“信易+监管”模式,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的无形作用,让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处处受限。
“信易+”信用培育。该局充分利用消费权益保护日、法治宣传日、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通过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建立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2022年,该局联合邓州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邓州市文明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方案,评选诚信文明企业商户78户。邓州市四季鲜农贸市场、邓州市乾满副食店和邓州市朱理平蔬菜店被评为河南省诚信文明商户。
“信易+”合规激励。该局探索建立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在办理市场准入和退出等审批登记业务时,运用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施审慎审查。同时将信用合规建设情况、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等作为经营主体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信易+”分类监管。该局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对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一般按照1%的比例抽取;对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按照5%比例抽取,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经营主体,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形成震慑违法、警示社会的效果。
“信易+”信用修复,当好企业守护人。邓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缩短公示期限、更正内容、停止公示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状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方式帮助有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信息的经营主体实施信用修复。对有行政处罚信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违法领域、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采取无需公示、无需申请停止公示、6个月基础公示期、1年基础公示期等方式实施信用修复;对因疏忽未年报等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纠正错误后可即时申请提前移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类型需修复的企业,当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时,可实行即时办结移除。同时,把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的信用修复权限下放到辖区市场监管所,方便企业商户高效快捷办理。截至目前,该市共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584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17家,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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