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12:23:38 来源 : 法务网
相邻关系具体包括的关系是:
1.邻地利用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它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资料图】
(1)代地通行权。
(2)管线铺设关系。
(3)建造建筑物等利用权。
2.用水和排水关系;
3.妨害妨免关系;
4.越界关系。
(1)建筑物越界。
(2)树木等越界。
二、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处理相邻关系纠纷,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3、公平合理。
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
三、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有:
1.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2.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3.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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